教育部要求重点院校停办专升本各地严控学费
Feb172006
教育部下发通知指出,从2006年起,“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独立学院和民办院校原则上不举办普通专升本教育。此举是为了加强对试办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起点本科教育的管理。 通知指出,除了上述院校之外,从2006年起,各地普通专升本教育的招生规模要严格控制在当年省属高校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的5%以内,并纳入国家下达的普通本科总规模内。此外,要严格普通专升本学生的学费标准,各高校不得借专升本的名义进行高收费、乱收费。
通知还指出,自2006年起,各类中等职业学校不得单独举办五年制高职教育;各省(区、市)五年制高职招收初中毕业生的招生规模不得超过当年本省(区、市)高职(专科)招生计划的5%。五年制高职教育进入高等教育阶段(第四年)的学生规模应纳入国家确定的各省(区、市)当年高职(专科)招生计划内。各地安排高职院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的规模,不得超过当年本省(区、市)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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