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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是选调生?

    什么是选调生?

    选调生是组织部门有计划地从高等院校选调品学兼优的应届大学本科及其以上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后备人选和县级以上党政机关高素质的工作人员人选进行重点培养,这批毕业生简称“选调生”。

    选调生与各单位招录的国家公务员都是国家公务员。不同点主要有:

    1、报名条件不同。选调生的报名条件除符合国家公务员的报名条件外,还要求是学生干部、有志于从事党政工作、服从组织安排的本科以上优秀毕业生。

    2、培养目标不同。选调生的培养方向主要是党政领导干部后备人选和县级以上党政机关高素质的工作人员人选。

    3、选拔程序不同。选调生的选拔包括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考核等程序。

    4、培养管理的措施不同。选调生到基层工作后,组织部门将通过举办培训班、抽调到上级党政机关跟班学习,鼓励参加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得力措施进行重点跟踪培养,帮助选调生脱颖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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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驽鸟 | 分类:教育培训, 研究生考试 | 标签:
  • 泰安市公安局2007年统一招考公安人民警察简章

         根据省人事厅、省公安厅《关于2007年统一招考公安人民警察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办发[2007]62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2007年全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泰人发[2007]3号),现将2007年我市招考公安人民警察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对象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89年1月1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报考市级公安机关的,需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报考县级公安机关的,需具备大学专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大学专科学历报考人员毕业时间为2005年12月31日之前),且均具有山东常住户口(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7年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户口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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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泰安市2007年招考公务员简章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的统一部署,现将我市200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的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录(选)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四)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大学专科毕业满两年,且具有山东省常住户口(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7年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户口不限);

         (五)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六)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72年1月1日1989年1月1日期间出生);

         (七)录用主管机关批准的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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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2007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山东省人事厅

    关于2007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

    鲁人办发[200747

    各市党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省直有关部门:

      根据我省各级机关的编制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确定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组织实施2007年各级机关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的工作,并从在基层工作的选调生中考选部分工作人员。为了确保本次考录(选)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录()范围和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备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公务员基本条件,并符合拟任职位所要求的下列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7211198911期间出生)。

      2、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大学专科毕业满两年,且均具有山东常住户口(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7年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户口不限)。

      已具备公务员身份的人员不能报考;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部门或单位。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2005年、2006年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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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7年高校师范类专升本音乐学、美术学专业技能测试实施细则

    社会类专升本音乐、美术技能测试注意事项 

    一、报到

    1月5日下午5:00前,考生持专升本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招生办公室(办公楼2号楼222室)领取技能测试证。

    二、音乐学

    1、考试科目及时间:   1月7日晚 7:00——7:30  听记

                                     1月8日上午 8:30——10:00  声乐、钢琴

    2、注意事项:

    ①考试随跨校类音乐学考生同时进行,具体事项见《2007年山东省普通高校师范类专升本音乐学专业技能测试实施细则》。

    ②听音的接收频率为89兆赫,耳机或带耳机的收音机自备。

    ③试卷使用学校测试号条码,不须填写姓名和考号;学校测试号条码含有考生在本校的考试信息,严禁污损。

    ④考生务必注意考试时间通知,点名不到或违反规定者,取消考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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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驽鸟 | 分类:专升本考试, 教育培训 | 标签:,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