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07年高职高专专升本录取工作已于日前结束,所设三个专业均为第一志愿录取,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录取最低分为297.5,机械工程及自动化专业录取最低分为245,自动化专业录取最低分为290.5。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7年普通高等教育学分互认和专科升本科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字[2006]10号)和《关于做好2007年普通高等教育学分互认和专升本考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处函(2006)44号)文件要求,按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