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200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
经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批准,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不含济南、青岛,下同)2008年面向社会考试录用部分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报考人员须具备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公务员基本条件。
2.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72年3月4日至1990年3月4日期间出生)。
3.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学士以上学位。
4.录用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录用计划
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2008年计划考试录用公务员18名,全部安排到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工作。录用计划及咨询电话:
职位 类别 |
录用 人数 |
职位名称 |
报考条件 |
联系电话 |
备注 |
专 业
技 术
职 位 |
6 |
潍坊市食品药品 |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
(0536) 8887801 |
|
2 |
济宁市食品药品 |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
(0537) 3155697 |
||
4 |
泰安市食品药品 |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
(0538) 8228378 |
||
2 |
莱芜市食品药品 |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学位, |
(0634) 6181019 |
||
4 |
菏泽市食品药品 |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学位, |
(0530) 5638379 |
三、专业要求
⒈药学专业包括:药学、应用药学、基础药学、药事管理、化学制药、生物制药、药剂、药分、药物化学;
⒉中药学专业包括:中药学、药物制剂、中药资源与开发、方剂学;
⒊法律专业包括:法学、行政法学、民商法学、法理学;
⒋临床医学专业包括:临床医学。
四、其他事项
报名时间、报名方法、考试办法及其他相关事项详见所在市制发的招考简章。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00八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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