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高校师范类专升本音乐学、美术学专业技能测试实施细则
Jan012007
社会类专升本音乐、美术技能测试注意事项
二、音乐学
1、考试科目及时间:
2、注意事项:
①考试随跨校类音乐学考生同时进行,具体事项见《2007年山东省普通高校师范类专升本音乐学专业技能测试实施细则》。
②听音的接收频率为89兆赫,耳机或带耳机的收音机自备。
③试卷使用学校测试号条码,不须填写姓名和考号;学校测试号条码含有考生在本校的考试信息,严禁污损。
④考生务必注意考试时间通知,点名不到或违反规定者,取消考试资格。
三、美术学
1、考试科目及时间:
2、注意事项:
①试卷使用学校测试号条码,不须填写姓名和考号;学校测试号条码含有考生在本校的考试信息,严禁污损。
②考生凭准考证、技能测试证、身份证(原件、缺一不可)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考生只需携带自备的画具。
③考生试卷不得留边框,不得用胶带纸固定,一律用四个图钉固定四角。考生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考题内容,不得在试卷上画小构图。
曲阜师范大学教务处
最活跃的读者